来源:竞秀区纪委监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8-28 16:46:31 阅读量:1216
一、领导带班制度。区纪委监委领导轮流到岗带班(包括双休日和节假日)、负责协调指导值班人员处理好各种值班事项。
二、联合值班制度。工作时间及工作日中午由办公室负责值班,晚上、双休日由机关全体干部(除办公室人员外)轮流值班,法定节假日由全体干部轮流值班。
三、双人双岗值班制度。晚上、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带班领导外,每班由2名机关干部在岗值班,周一至周五晚上值班时间为下午17:30—-次日8: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分为白班(8:30-—18:30)和夜班(18:30—-次日8:30)。
四、首办责任制。每一事项的第一承办人为首办责任人。若承办事项本班未办结,要认真细致地向下一班交接,并对承办事项进行协助办理,直至完全办结。
五、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不负责任、工作失职或者违反制度规定、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六、请示报告制度。值班人员接重要消息时,要及时准确地向领导请示报告,特别是领导交办的事项,以及遇到吃不透、拿不准、不好把握的事项,必须及时请示报告,并对领导的批示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反馈。严禁出现迟、压、误、漏报等现象。
七、承办事项登记制度。值班人员要实事求是地填写《值班记录》,登记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具体内容、全部过程和相关人员的单位、电话,以及承办事项的是由、办理过程、领导批示、督办反馈等情况。登记时要突出事项的核心和要点,做到内容详实,语言通顺,逻辑严谨。
八、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要按规定时间提前十分钟到岗。交接班时,交班人员要将值班情况和需办的事项交代清楚,接班人员要对交班人员填写的《值班记录》认真检查梳理,双方确认无疏漏后签字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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