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竞秀区委 发布时间:2020-12-09 08:36:39 阅读量:3545
根据省委部署,2014年11月26日至12月30日,中共河北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保定市新市区(现更名为竞秀区)进行了巡视,并于2015年4月16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竞秀区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全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
区委认为,省委巡视组在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切中要害,提出的工作要求具体明确、符合实际,为全区各级干部敲响了警钟,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帮助我们找到了改进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区委完全赞同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把落实巡视组反馈意见作为一项必须完成的重要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区委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并于2015年4月18日召开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动员大会。区委明确要求,要把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工作的一次对标、一次洗礼、一次提升,清醒地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责任感、紧迫感,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强化举措,全力解决问题,确保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委成立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区委书记崔坤军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丁阳和区委副书记侯印红任副组长,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为成员。区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项整改小组,14个分组,每个分组由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牵头,分别负责一个重点问题的整改落实,每个问题都明确了责任单位、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
(三)强化督导调度。对整改落实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区委召开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了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表,区委书记崔坤军、区长丁阳、区委副书记侯印红多次召集有关部门进行研究部署,逐一听取问题整改情况,对整改工作进行协调调度。各专项小组和各责任区级领导按照工作分工,坚持每周一调度。对情况复杂、难度较大的问题,集中进行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深入。
(四)狠抓延伸拓展。区委强调,要以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作为抓队伍、转作风、促工作的突破口,严格整改,强化举措,扎实推动我区各项工作全面快速发展。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问题,逐一彻查,严格问责,坚持既彻底解决问题,又深挖问题根源,着力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此外,为全面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从严管理干部,提升机关效能,优化服务环境,促进全面发展,区委、区政府决定集中一个多月的时间,在区直各部门、各乡(街道)、各村(社区)深入开展“深化整改、从严治理、提升效能、促进发展”专项行动。区委组成3个工作小组,分两批进驻区卫生局、人社局、发改局、文教局、农业局、民政局等六个单位进行驻点问责,每批进驻时间为10天。专项行动中,驻点问责小组共发现16个问题,全部进行了意见反馈,提出了整改意见。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1、关于解决“重点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领导沟通不够”问题。区委认真贯彻《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党委(党组)民主集中制建设的若干意见》,制定出台《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和《需要区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了“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内容、程序和方法。加强班子团结,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活动,交流思想,消除隔阂;健全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坚持每两周召开一次常委碰头会,及时就重点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通报,进一步沟通了工作,凝聚了合力。
2、关于解决“在项目用地方面存在违反土地出让政策,程序不正规,未批先建和减免土地出让金”问题。由区政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在城中村、城郊村开发改造过程中,就如何严格依法办理报批手续、严格依法管控、严格立案查处,多次研讨制定联合执法方案,反复强调严肃依法处置违法行为,并就区政府权责以外的审批执法事项制定方案,积极主动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处理。强调对今后城郊村、城中村改造开发和项目建设涉及的土地、规划等问题,区国土分局、行政执法局、规划分局、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严格依法管控,严格依法办理报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进行建设的,严格依法立案查处。
3、关于解决“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加上换届因素,造成群众上访”问题。一是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选好配强村级组织班子。加大了候选人资格审查力度和对破坏选举案件的打击力度。截止目前,全区村党组织换届工作已全部完成,正在对难点村村委会换届工作进行攻坚,确保实现全覆盖。二是高标准落实“一定三有”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双述双评”制度,严格按照“三审一定一公开”的程序,进一步完善村班子和干部职责目标管理制度。普遍建立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健全了村级民主管理、民主协商制度,实现了基层组织、民主组织、维稳组织、经合组织“四个覆盖”。三是强力推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决策实施,严格落实届中和任期(离任)农村干部审计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乡党委、政府的审查把关职责,落实“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加强对村级重大决策的监督指导。通过规范完善“三会一课一服务”制度,每季度对各党委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每年对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一次普遍培训,进一步强化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四是强化整治后进村、难点村。区委常委会、区党建联席会、区委组织部多次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城中村、城郊村、项目聚集村基层党建工作的八项措施》。对问题突出的村落实区委班子成员分包,配强包村部门和驻村工作队,一村一策,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全面整顿。充分发挥区、乡党委的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职责作用,每个村落实“区联系、乡分包”责任体系,形成了抓基层党建的工作合力。
4、关于解决“城郊村、城中村因开发存在利益问题,导致群众上访”问题。一是发挥村委会的基层民主自治作用。由相关村委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确保村民利益不受损害;二是区、乡两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村委会严格执行经广大村民认可的拆迁补偿方案,做到公平公正,确保落实到位;三是对因城郊村、城中村开发引发的群众上访问题,强化区级领导包案,根据审批权责,分段施治。我区权责范围内的全力解决,我区权责以外的积极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处理。所在乡、街道做好上访群众的思想稳控工作,确保不出现群体性事件。目前,区政府组织有关乡政府在城中村、城郊村开发改造问题中就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制定及监督落实上召开多次会议研讨培训,强调紧紧抓住民主决策、公平公正的关键环节,同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上访群众的政策解释及思想劝导工作。
5、关于解决“区年信访量在保定市处于首位,给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带来影响和隐患”问题。一是畅通信访渠道,加大初信、初访办理力度。加大了《信访条例》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了信访程序;邀请了市信访局的专业人员对网上信访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加大群众网上信访的办理、督办力度,减少“走访”信访案件的发生。二是加大矛盾隐患纠纷排查力度,确保所有信访苗头全部纳入视野。区信访局牵头协调各乡、街道、区直有关部门,每月对辖区的矛盾隐患纠纷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目前全区共排查各类矛盾隐患91件,对排查出的各类矛头隐患全部落实“四明确”要求,限期解决。三是加大领导接待力度,力促信访案件重心下移。严格落实区级领导每周二、周五接待制度,有效减少了越级访的发生。全区共安排领导接待56次,接待信访案件25件次,对已发生的越级访,实行三级包案制度,全力解决,坚决做到“人要回去、事要解决”的总体要求。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处理信访问题长效机制。认真实行“信访事项双向责任制度、信访信息专报制度、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听证会制度、复杂信访问题调度会制度、联合接待”等制度,落实责任,跟踪问效。五是开展积案化解专项行动,集中处理遗留问题。对上级信访部门集中交办的信访积案,按照“五个一”、“四重新”程序,逐案落实了区级领导包案,明确了责任单位,确保全部按期结案。今年上级信访部门共交办我区信访积案59件,目前我区已办结58件,其中息诉19件。六是依法加大越级访及“非访”的打击处理力度。对违法上访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予以打击。今年以来,全区共打击处理违法上访人员19人次,有效维护了全区信访秩序。目前,全区信访总量、到市、赴省集体访、进京非访同比下降幅度较大,全区信访形势明显好转。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解决“区委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够到位,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体现不够充分,落实部门各负其责要求不够”问题。区委组织常委班子集中学习了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精神、新要求,进一步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严格执行《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全面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职责,重点工作区委直接研究部署,严格进行管理;制定了《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问题清单及工作方案》,进一步深入查找落实主体责任方面的突出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全力加以改进;区委统揽全局,发挥纪委组织协调作用,明确各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和工作方式,落实各有关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形成了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健全运行程序,严格落实述纪述廉、廉政谈话等制度,完善日常督查、专项督查、跟踪督查机制,进一步强化了区委主体责任的落实。
2、关于解决“区纪委、监察局履行监督职责不够到位,办案力量比较薄弱,查办案件力度不大,大案要案查处少”问题。区纪委努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大力推进以学习力、谋划力、支撑力为总抓手的“核心价值观、核心行为规范、核心胜任力”建设。进一步深化“三转”,聚焦主业,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调整充实办案人员力量,调整4名干部充实到案件检查室,成立了3个办案组,同时采取区纪委常委包案、全员参与的方法对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交办的106件信访件,短信反映的69个问题进行了梳理,逐一调查核实,现已全部查结,分别对5名村“两委”干部、4名科级干部给予党政纪处分。
3、关于解决“年度考核不够认真、严肃”问题。一是出台了《竞秀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纪律》,进一步强化考核责任意识和纪律要求,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二是制定完善了考核流程图。按照省委巡视组意见,在今后的考核工作中,严格考核程序,确保各个环节衔接到位。三是区纪委对受处分的人员当年年度考核评为合格以上等次进行了全面纠正,重新确定受处分人员当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并追回所得奖金;对区卫生局、环卫局和人社局给予了全区通报批评,并与上述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同时,建立了审核备案机制,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四是区委组织部加大了与区纪委的沟通。5月初,区委组织部汇总了2014年度考核情况,严格按照考核方案,按比例确定优秀等次,考核初步结果确定前,征求了区纪委意见。5月18日,区委常委会通过了区考核办提交的《2014年度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区管中小学校长、区医院院长年终考核定档结果建议名单》。
4、关于解决“部分单位存在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的问题。区纪委、区监察局、区审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挪用、挤占专项资金问题进行清理整顿限期整改的通知》,对全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大检查,在全区各单位、部门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的基础上,重点对区财政局等5个单位进行了检查整改。其中包括区财政局挪用排污专项资金、项目结存资金、中小企业技改资金长期结余问题;区卫生局滞留多项专用资金问题;区民政局高龄津贴累计负结余问题、农村医疗救助负结余问题、优抚资金等多项专项资金使用问题;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军转补贴专项资金结余问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挪用隆兴路项目资金问题、天威路与建华路交叉口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问题、部分采暖费无业务问题、向阳路南延资金闲置和项目已完结资金多年结存问题、挤占隆兴路和西二环工程专款等问题,共涉及各类专项资金3098万元。由区纪委牵头对每个责任单位的每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对因历史原因造成的问题一一说明情况并按财务规定列支管理,应该拨付到位的严格按相关规定督促拨付到位。为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区纪委对近年来专项资金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查找深层次原因,采取有针对性地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等措施。同时加强财会人员培训,提高财会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提高科学规范管理专项资金的水平。严格实行专项资金专人负责、专账管理制度,严格进行监督和审计,对今后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专账管理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解决“公务用车方面存在违规超编购买和借用下属单位车辆”问题。由区财政局牵头,对各乡、街道、区直各部门公务用车购买、借用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超编购车及违规借用的单位严格督促整改。其中,区委共借用4辆车,其中1辆已退回区纪委,3辆已退回区政府;区政府共借用3辆车,其中1辆系保定市公用事业局奖励车辆,另外2辆已分别退回颉庄乡总校和实验小学;区委政法委共借用2辆车,已分别退回区法院和区委。区委组织部超编购买1辆车已上交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该车已到报废年限,正在履行报废手续。今后,区纪委、监察局将通过专项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发现的违规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抓好贯彻落实,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解决“部分单位存在滥发奖金补贴”的问题。由区纪委立即废止违规出台的津贴补贴文件,停止执行违规设立的津贴补贴项目。针对区审计局审计出来的2013年度区卫生局等4个区直部门和颉庄乡、东风街道等8个乡、街道违规发放津贴补贴94.82万元的情况,区纪委、监察局、审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滥发津贴补贴问题进行清理整顿限期整改的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对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进行清退。目前,发放给单位干部、职工的88.15万元资金全部退回,已经区纪委、监察局上缴国库。其余6.67万元由于发放给了临时雇佣的工作人员,不再予以追回。区纪委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单位、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并对问题严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了行政警告处分。
(四)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1、关于解决“干部选拔任用激励作用发挥不够,干部提拔交流缓慢”问题。一是核对职数。对全区职数情况重新进行核定,为干部调整做好了准备。二是摸清底数。对全区各乡、街道、区直部门班子成员,对年龄、任现职年限、任同级职务时间、基层工作经历及学历等情况进行摸底,准确掌握全区干部情况。三是结构分析。针对干部的办事能力、处事风格、工作特点等进行客观全面分析,特别是对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乡街道干部,分析掌握其结构特点和工作共性特征,为结构性干部调整奠定基础。四是提拔交流。在不突破编制和职数范围内,尽快提拔交流一批优秀干部,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2、关于解决“个别部门机构改革和职务配备不够规范。有的局合并后超配局长、副局长,有的乡镇配备常务副乡长”问题。一是解决超配问题。4月23日,区委组织部严格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和“三定”方案,对存在超配问题单位班子成员按照年龄和工作经历情况进行了分析,对超配干部于2016年9月前消化完成。二是解决配备常务副乡长问题。采取提任人大主席和轮岗交流(转任同级党委副书记、乡党委委员、副乡长)方法,免去“常务副乡长”职务。当前,由于政府部门机构改革在即,我区又刚刚进行了区划调整,为通盘考虑使用干部,待机构改革方案获批后,通过干部调整,将不再新任“常务副乡长”职务。
3、关于解决“机关、事业单位进人不够规范,一些机构超编”的问题。一是进一步严格规范进人程序。区编委会研究制定了《竞秀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使用核准制度的意见》,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调动、军转安置等必须经过机构编制使用核准,对未经编制使用核准进入的人员机构编制部门一律不予列编,人事部门不予办理进人手续,财政部门不予核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拨任用人员外,在编制限额内一律实行公开招聘。建立机构编制管理的协调配合和制约机制,实行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三个一”规定:凡涉及机构编制事宜,区编委会领导一支笔审批,机构编制部门一家承办,编委或编办一家行文。二是逐步有序消化超编单位和人员。区编委会研究制定《关于严格控制编制和人员的工作方案》,对超编单位和人员采取只出不进、自然减员、编制调剂、人员调配分流、另册管理和企业化管理等方法进行消化,按省、市有关要求争取在2017年10月底前完成机关、事业单位超编人员的消化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实施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全面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三、下步整改打算
下一步,区委将始终坚持问题为导向,紧紧围绕重点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确保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一是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继续推进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巡视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决不遗漏;对整改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帮助分析原因、协助解决困难,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是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深入推进各领域问题的整改。以这次整改为突破口,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廉洁自律、遵守政治纪律、选人用人上的违纪违法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切实增强我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成效。结合“三严三实”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深从提促”专项行动,对群众反映强烈、权能相对集中地窗口单位、不同系统、不同领域进行专项治理整改,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坚决防止解决问题“一阵风”。
三是强化监督,严明党纪,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各级党委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各级纪委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聚焦中心任务,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
四是转化成果,完善机制,大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坚持把整改工作同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相结合、同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相结合、同区划调整后竞秀区委第一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相结合,坚持解决问题与制度建设同步进行,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有效制度,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区上下改进作风、加快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1个月(7月15日至8月15日)。联系电话:0312—5953302(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河北省保定市五四西路318号中共保定市竞秀区纪委信访室;邮编:071051;电子信箱:xsqjwbgs@126.com
中共保定市竞秀区委
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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