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共保定市竞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8-28 15:19:56 阅读量:1184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中共保定市竞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保定市竞秀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保定市竞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保定市竞秀区监察委员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竞区办字﹝2019﹞5 号,现将我部门概况说明如下:
(一)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机关、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的党员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支持配合巡察工作。承担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做好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工作,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巡察移交的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
(四)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八)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区委组织部负责区委巡察办的科级干部提名、考察,报区委任免;会同有关方面做好乡纪委、街道纪工委领导班子建设;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中共保定市委办公厅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定市竞秀区机构改革方案 >的通知》(保办字(2018)65号文件,区委巡察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 二)统筹、协调、指导开展巡察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及行政后勤工作、巡察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办内工作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配合做好党建、人事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汇总巡察工作情况;审核区委巡察组报送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巡察报告等材料;负责巡察工作信息收集、上报和外宣工作。
(四)对区委、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会同巡察组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负责对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移交和督办;负责巡察整改的台账管理、材料报送、公开及续报工作;负责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台账管理和督办工作;会同区委巡察组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协调纪检监察、审计、政法等机关和组织、信访等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配合区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五)负责巡察业务指导并起草相关制度;配合做好对巡察工作的专项检查,跟踪巡察全覆盖进展情况,做好全区巡察数据汇总分析,对全区巡察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估;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承办有关政策咨询和答复。
(六)管理巡察工作专项经费。
(七)完成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说明:2020年预算金额包含中共保定市竞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与中共保定市竞秀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两个单位。
二、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规格 | 经费保障形式 |
保定市竞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 | 行政 | 副县级 | 财政拨款 |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一、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1、收入说明
2020年竞秀区纪委年初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1124.85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预算为675.96万元
正常公用经费预算为103.49万元
专项项目、公用经费预算为345.40万元
2、支出说明
2020年部门支出安排预算总额1124.85万元。
基本支出1124.85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675.96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103.49万元
项目支出345.40万元
其中:本级支出0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
本年度预算收支安排1124.85万元,较上年增加54.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8.15万元,专项项目、公用经费和正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26.39万元。
第三部分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竞秀区纪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3.49万元,其中办公费21.95万元,邮电费27.17万,工会经费8.41万元,福利费5.87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8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万元。
第四部分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2019年度预算 | 2020年度预算 | 增减金额 | 变化原因 |
因公出国经费 | 0 | 0 | 0 | 无增减变化 |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 0 | 0 | 0 | 无增减变化 |
公务用车运行 经费 | 50 | 32.85 | -17.15 | 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经费预算减少主要是:针对三公经费支出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
公务接待费支出 | 0.5 | 0.5 | 0 | 无增减变化 |
合计 | 50.5 | 33.35 | -17.15 | 2020年,我委针对三公经费支出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从总量来讲,我委的三公经费与2019年相减少17.25万元,主要原因是响应政府号召,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
第五部分 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今年以来,竞秀区纪委监委严格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和区委全会的精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提质量、强震慑、精问责、压数量”的工作方针,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执纪监督问责,重拳出击惩治腐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区纪委监委严格按照省市区有关规定加强了财务管理,在确保机关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厉行节约,规范各项经费支出的合理性。
1.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全区监察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3.负责区纪委监委机关日常事务工作,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4.贯彻落实上级和区委安排部署,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常态化、全覆盖巡察工作;做好对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组的服务保障工作。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222中共保定市竞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 | 单位:万元 | |||||||
职责活动 | 年度预算数 | 内容描述 | 绩效目标 | 绩效指标 | 评价标准 | |||
优 | 良 | 中 | 差 | |||||
一、办案问责 | 105.5 | 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宪法法律。 | 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宪法法律。 | |||||
1、案件查办 | 105.5 | 对有关对象违反党纪政纪和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组织协调案件查办工作;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 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宪法法律。 | 案件查办率 | 90% | 80%及以上 | 70%及以上 | 70%以下 |
二、党风廉政建设 | 8.00 | 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 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 | |||||
1、党风廉政建设 | 8.00 | 组织协调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对党员、公务员的廉洁自律教育。 | 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 | 教育活动落实率 | 90% | 80%及以上 | 70%及以上 | 70%以下 |
三、纪检事务管理 | 219.00 | 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工作,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 为机关日常运转、案件查办、监督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服务和保障。 | |||||
1、综合事务管理 | 219.00 | 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工作,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 为机关日常运转、案件查办、监督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服务和保障。 | 综合事务保障率 | 100% | 95%及以上 | 90%及以上 | 90%以下 |
四、巡察工作 | 12.9 | 贯彻落实上级和区委安排部署,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常态化、全覆盖巡察工作;做好对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组的服务保障工作。 | 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 |||||
1、政治巡察 | 12.9 | 对全区所有党组织开展政治巡察,建立常态化巡察工作机制。 | 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巡察监督格局,把巡察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总体部署。 | 巡察工作完成率 | 90% | 80%及以上 | 70%及以上 | 70%以下 |
第六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我部门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第七部分 国有资产信息情况说明
竞秀区纪委2019年末固定资产总值318.62万元(详见下表)。我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产购置计划,拟购置金额为0。
项 目 | 数量 | 价值(单位:万元) |
年末数 | 年末数 | |
固定资产总额 | -- | 318.62 |
1、房屋(平方米) | 0 | 0 |
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 | -- | |
2、车辆(台、辆) | 4 | 48.25 |
3、单位在10万元以上的设备 | -- | 0 |
4、其他固定资产 | -- | 270.37 |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公务费: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一般会议费和物业管理费之和。
第九部分 其它需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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